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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山区关于第二批“洪山英才计划”申报评选的公告
文章来源:洪山区招才局  |  发布日期:2018-10-29  |  字体显示:【大】【中】【小】  

 


   为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在建设国内一流的“大学之城”和武汉创新驱动的核心动力区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根据《关于印发<洪山区实施“洪山英才计划”的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洪山区决定开展第二批“洪山英才计划”评选工作。公告如下:

  一、对象范围

  (一)洪山英才(创新创业类,带项目)

  评选对象为洪山区各类企业中的优秀人才,依托具体创新或创业项目申报。已入选第一批“洪山英才计划”或本市其他城区区级以上人才计划的,已通过本区推荐入选武汉市“黄鹤英才计划”等市级及以上人才计划的,不重复参与申报。

  申报者应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计算到2018年12月),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本区领办、创办企业或依托本区企业(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均在洪山区)开展创新研究、创新成果转化等工作,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6个月;

  2.具备较强创新创业能力,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产品升级的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或掌握了产品开发、技术升级、工艺革新等关键技能;

  3.项目符合科技创新、文化创意、现代服务或智能制造等洪山区区域总体产业规划方向,具有市场化、产业化潜力。

  (二)区管专家(专业技术类,不带项目)

  评选对象主要分为两类,一类为社会事业类人才,一类为产业发展(创新)类人才。前者为在科学艺术、文教卫体、农林环保、城建水务、司法审计、社会治理等领域,做出突出业绩的区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在区直机关工作、取得突出专业成果的,也可列入评选范围;后者为在科学研究、科技创新、工农业生产、现代服务业和企业管理第一线,为产业发展或产业创新做出突出业绩的区内企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曾当选区管专家和获得省市级人才荣誉的专家(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津贴专家等),不重复参与申报。

  申报者应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男性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计算到2018年12月),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资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市级及以上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推广奖或其他同等奖励的;

  2.在专业理论研究上造诣较深,并在市级及以上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过有较高学术价值或较大影响的学术论文、专著,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起到较大促进作用的;

  3.在科学艺术、文教卫体、农林环保、城建水务、司法审计、社会治理及其他领域中成绩卓著,为本行业、本单位作出重大贡献,获得区委、区政府或市级及以上表彰的;

  4.在科学研究、科技创新、工农业生产、现代服务业和企业管理第一线,从事技术管理工作取得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

  5.有其他专长,并有特殊贡献,在全区有较大影响并获得表彰的。

  二、扶持政策

  1.本次评选所有入选人才由区委、区政府颁发荣誉证书,纳入洪山区专家库管理,依照协议履行专家决策咨询、创业辅导等义务。

  2.入选洪山英才的人才(项目),给予每名入选者项目资助资金30万元;入选区管专家的人才,管理期内每年发放资料费5000元(管理期为4年)。

  3.入选洪山英才的人才,可享受本区高层次人才相关服务,并优先推荐参加“黄鹤英才计划”等省市人才计划的评选。

  4.为洪山英才入选人才及项目提供创业平台支持,提供风险投资、贴息贷款、办公用房房租补贴、自主知识产权费用补贴等服务支持;鼓励、支持入选区管专家的人才参与全区重大人才活动并提供经费支持。

  三、评选程序

  1.企业人才向所在地的街道(乡)或区属主管单位申报,区内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向主管部门申报。区属有关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盖章。企业人才不得同时申报洪山英才、区管专家。

  2.区招才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独立进行项目或材料评审,并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3.区招才局依据评审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报区招才引智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申报材料

  (一)洪山英才(创新创业类,带项目)

  1.《“洪山英才”申报书》《“洪山英才”项目计划书》;

  2.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

  3.企业近两年在洪山区税务部门的纳税证明材料,2018年金额较大的纳税单据复印件;

  4.申报者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复印件;

  5.申报者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等)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6.申报者与企业劳务关系证明材料(申报者为企业股东的,提供股权证明材料;在企业全职工作的,提供有效劳务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在企业兼职的提供有效劳务合同,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

  7.与申报项目有关的其他材料。

  (二)区管专家(专业技术类,不带项目)

  1.《洪山区区管专家申报书》;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复印件;

  3.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等)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4.所在单位出具的社会、经济效益(贡献)证明。

  说明:《“洪山英才”申报书》《“洪山英才”项目计划书》《洪山区区管专家申报书》可在洪山区人民政府、洪山区招才局网站下载电子版填写,并单独用A4纸装订;其余证明材料自行准备,并按所列顺序用A4纸装订(编制目录、页码);报送电子材料、纸质材料各1份,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保持版面内容一致。申报材料必须承诺申报信息真实有效。

  五、有关要求

  申报工作于2018年11月15日截止,申报材料请送至洪山人才创新创业超市(洪山区野芷湖西路16号武汉创意天地园区6号办公楼3楼)。

  联系电话:027-87865807(区招才局)

                   027-87600607(洪山人才创新创业超市)

  QQ工作群:323382316     邮箱:hsqzcj@126.com

  附件:1. “洪山英才”申报书.doc

            2. “洪山英才”项目计划书.doc

            3. 洪山区区管专家申报书.doc

                                                                                                    洪山区招才局   

                                                                                                   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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