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现将省经信厅省发改委联合印发《关于申报2022年度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的通知》(鄂经信装备函〔2022〕24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积极开展申报工作。现将我区开展2022年度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申报工作有关通知如下:
一、线上申报:申报主体通过公共服务平台(http://miit-imps.com)企业端进行线上申报,申报材料要素完整,格式规范,表述清晰,名称准确具体,纸质版申报材料应与网上填报内容一致。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线上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8日。
二、线下资料提交要求:企业申报的纸质材料(含企业纸质盖章版申报书一式五份、盖章版推荐汇总表一份)于2022年10月26日17:30前报送至企服局(高新大道777号7号楼7016)。申报书扫描件、推荐汇总表Excel版的电子版同步发送至donghuqifu@163.com。
联系人:李国伟 65563309
何 丹 65563308
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关于转发省经信厅省发改委申报2022年度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的通知.pdf
附件-2022年度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