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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市场监管局等六部门关于全面推行企业开办“一网通办”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通知
文章来源:武汉市市场监管局  |  发布日期:2019-12-11  |  字体显示:【大】【中】【小】  


各区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审批(政务服务)部门、税务部门,各商业银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持续深化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国市监注〔2019〕79号)的部署及《武汉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方案》《武汉市深化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实施方案》的责任分工,现就全面推行企业开办“一网通办”,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持续优化企业开办流程,完善一窗受理机制,加快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建设和应用,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在2019年6月底前,将新开办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和单位社保登记4个环节压减为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3个环节,单位社保登记的申请合并到设立登记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将企业开办3个环节办理时限控制在2个工作日内,其中:设立登记1个工作日内,公章刻制0.5个工作日内,发票申领0.5个工作日内。实现新开办企业银行开户与设立登记同步申请。

       二、工作措施

       (一)建成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整合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单位社保登记、银行开户等各类企业开办事项和网上服务资源,加强信息共享交换,使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具备“登录一个平台、填报一次信息、后台实时流转、信息互认共享、即时回馈信息”的服务能力,并提供银行开户办理链接预约服务和单位社保登记信息反馈功能。依托全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与省政务服务网、市综合窗口统一收发件平台、电子监察等系统深度对接。

       (二)推进企业开办专区建设。依托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建立企业开办专区(专窗),应用“一网通办”平台,实现企业开办事项“一窗受理、并行办理、限时办结”。各级政务服务大厅提供在线填表指导、免费复印等人性化服务,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合理配置实名采集、公章刻制、涉税办理等服务功能。

       (三)进一步压缩企业设立登记时间。进一步优化设立登记流程,大力推行标准化、智能化、自动化的全程电子化登记。取消名称预先核准,全面推行名称自主申报与设立登记合并办理。全程通过网上办理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且公司主要成员全部通过有效身份验证并对提交材料进行电子签名的,申请人可选择不再另行上传身份(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全面实行形式审查制度,推行容缺受理审批,对无前置审批,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企业,设立登记办理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

       (四)进一步提高公章刻制效率。拓展系统服务功能,实现刻章业务网上办理,确保实现用章单位在线选择本地区所有公章刻制企业。实现公章管理系统与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无缝对接。严格落实国务院明令取消公章刻制审批的政策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用章单位自行或收费办理公章刻制备案。严禁指定公章刻制企业刻制公章。

       (五)进一步压缩发票申领时间。深入推进“新办纳税人套餐服务”,进一步优化发票申领程序,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新开办企业首次办理发票申领时间压缩至0.5个工作日以内。

  (六)进一步完善单位社保登记服务。将单位社保登记经办服务纳入“一网通办”平台,实现企业办理设立登记时,即可同时填报企业参保信息。企业填报并确认单位参保信息后,通过跨部门信息共享和部门内部数据流转同步办理单位社保登记。

       (七)进一步提高银行开户效率。全面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优化企业开户服务。参与“一网通办”平台的商业银行要推行新开办企业银行开户与设立登记同步申请机制,实现企业在线选择开户银行,登记系统即时推送受理和登记信息,商业银行第一时间为企业提供开户服务。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部署要求上来,坚持从实际出发,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要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精心组织、形成合力,有序推进工作。

       (二)强化培训宣传。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强化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应用培训,加强企业开办专区(专窗)建设,不断提高服务水平。要充分利用各类新媒体资源,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关切,扩大公众参与,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强化督促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对推行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查力度,对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典型要通报表扬、给予激励,对敷衍塞责、延误工作、执行不力的,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予以曝光并严肃追责。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武汉市公安局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武汉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

  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营业管理部       

2019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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