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0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助力脱贫攻坚行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日期:2020-05-29  |  字体显示:【大】【中】【小】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为进一步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助力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夺取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双胜利,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助力脱贫攻坚行动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5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和在湖北省考察疫情防控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战相关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能优势和专业优势,积极应对疫情带来的影响和挑战,创新方式,精准施策,着力提升劳务协作组织化程度和就业质量,为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提供坚实有力的人力资源服务支撑。

      二、具体措施

      (一)开展应对疫情助力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行动。

      各地要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做好帮扶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工作,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结合实际开展“包车”“专列”运输服务,“点对点”输送务工人员,确保人员流动全程安全可控,劳动力顺利到岗。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开展跨区域有组织劳务输出的,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在拟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招用人员过程中,不得就业歧视。

      (二)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组织提升行动。

      各地要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市场力量的优势,积极组织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着力提升劳务协作的组织化程度和就业质量,实现“就业一人、脱贫一家”。

积极探索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扶贫车间开展合作,为贫困劳动力就近就业提供高效服务。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市场主体开展贫困劳动力有组织劳务输出的,各地可通过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购买基本服务成果。

      (三)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需求精准对接行动。

      各地要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主动与扶贫部门对接,采取适当方式收集就业意愿,充分发挥湖北公共招聘网、湖北省人才市场网与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网作用,加大线上征集力度,提升供需对接精准度。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监测,针对部分贫困劳动力年龄偏大、文化偏低、技能不足等实际情况,可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搜集适合的岗位信息供贫困劳动力自主选择,根据贫困劳动力个性需求,重点提供家政、手工制作等灵活就业岗位。

      (四)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扶贫专场招聘行动。

      各地要充分发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举办线上扶贫专场招聘,结合人社部统一开展的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发动有招聘需求的用人单位提供招聘信息,聚焦贫困劳动力实际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

      要按照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进展情况实际,科学有序开展线下扶贫专场招聘活动;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贫困劳动力送政策、送信息,让贫困劳动力充分了解掌握就业创业政策和招聘岗位信息。

      (五)开展人力资源服务创业指导行动。

      各地要支持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紧密结合贫困劳动力需求,开发优化创业培训项目、产品,提供各类实用型、多样化创业培训服务。

      要引导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知名专家、企业家、创投人士深入贫困地区,为开展电商经营、直播带货、农产品加工、手工艺制作、无接触服务等提供创业指导。要强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创业指导、信息咨询等专业化服务。引导和吸引高校毕业生、在外经商人士返乡创业,促进创业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

      (六)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技能扶贫行动。

      各地要积极组织参加人社部百日免费线上技能培训行动,依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大力为贫困劳动力提供职业指导、技能开发等服务。

      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联合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企业面向贫困劳动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针对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采取定岗定向等培训模式,增强劳务组织化输出质量。针对少数贫困劳动力的个性化培训需求,可采取“一对一”“点对点”方式组织“师带徒”式培训。

      (七)开展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援助行动。

      针对我省贫困地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实际,加强与发达地区之间的人力资源服务交流协作,积极引导省内外诚信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到贫困地区设立分支机构,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到贫困地区设立分园,加强劳务对接,促进劳务协作。

      探索建立“政府+劳务机构+企业+贫困劳动力”四位一体的就业扶贫服务模式,将人力资源服务向基层延伸、向贫困地区延伸。

      (八)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公益扶贫行动。

      积极倡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结合当地农业生产环境,购买经济作物、家禽、家畜等生产资料,无偿捐赠给长期待业在家的贫困劳动力。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帮扶贫困劳动力”“帮扶留守儿童”等活动,关爱贫困劳动力和留守儿童,充分发挥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就业扶贫服务联盟和党员先锋服务队的积极带动作用。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精细的工作,进一步做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助力脱贫攻坚工作。要突出工作重点,聚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较重、疫情影响较大的地区,筹划实施相关活动。

      (二)形成工作合力。

      各地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调度,确保人社部门、行业协会、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形成合力。要健全工作机制,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加强与扶贫、财政等部门协同配合,确保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助力脱贫攻坚各项行动措施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三)积极购买服务。

      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承接政府扶贫服务,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广泛参与“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我选湖北 春回荆楚”“我兴楚乡 创在湖北”“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各类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活动。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人力资源服务力度。

      (四)加大宣传引导。

      各地要及时总结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对涌现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先进典型,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推广,择优向当地党委政府推荐脱贫攻坚奖和脱贫攻坚模范候选对象,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参与助力脱贫攻坚行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参加省级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评定、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企业和领军人才认定时,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推荐。

      请各地分别于6月15日前、12月底前将2019年、2020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助力脱贫攻坚情况报省厅流动处。脱贫攻坚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请及时报送,省厅将择优进行宣传推广。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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