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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全国新增减税3411亿元
文章来源:光明日报  |  发布日期:2019-04-24  |  字体显示:【大】【中】【小】  

 

       4月23日,国家税务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今年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的最新成果。数据显示,一季度,全国累计新增减税3411亿元,其中包括2019年新出台政策减税722亿元,2018年年中出台减税政策在2019年的翘尾新增减税2652亿元,2018年到期后2019年延续实施政策新增减税37亿元。


       小微企业新增减税576亿元 民营经济受益最大


       小微企业数量大、分布广、类型多,是促进创业创新和保持就业稳定的主力军。今年年初,一批针对小微企业的普惠性减税措施的实施,为广大小微企业送去了实实在在的红利。


       国家税务总局收入规划核算司司长蔡自力指出,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地方“六税两费”,覆盖了小微企业大部分主要税种。一季度,小微企业普惠性政策新增减税576亿元,其中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新增减税149亿元,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和加大企业所得税优惠力度新增减税287亿元,地方“六税两费”减征政策新增减税140亿元。


       从普惠性情况来看,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由3万元提至10万元后,享受增值税减税纳税人新增了330万户,与3万元以下免税原政策叠加后达到2900多万户;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大幅提高后,享受企业所得税减税纳税人新增29万户,与原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叠加后达到399万户,占一季度全部盈利企业的94%;享受“六税两费”减征政策的纳税人为1392万户。


       从减免幅度方面来看,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从3万元提高到10万元后,新享受政策的纳税人户均减免增值税超过4500元,远大于3万元起征点时的1200余元;小型微利企业标准放宽和加大优惠力度后,小型微利企业户均减免所得税达13521元;享受“六税两费”减征政策的纳税人户均新增减税1007元。


       此外,民营经济成为受益主体。民营经济享受新增减税493亿元,占全部新增减税额的85.6%。


       “从首季申报情况看,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明显减轻了其税收负担,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更好地发挥小微企业促创业、稳就业的重要作用。”蔡自力表示。


       已有9163万人无须缴个税 36至50岁人群受益最大


       2018年10月1日,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由3500元提高到5000元。今年1月1日,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开始实施。数据显示,两项个税改革因素叠加,累计已有9163万人的工薪所得无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从具体数据来看,一季度,个税改革累计减税1686亿元,人均减税855元。其中,提高个税起征点改革减税1540亿元;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实施三个月,新增减税146亿元,惠及4887万纳税人,共有2000多万纳税人因享受专扣政策而无须缴纳工薪所得个人所得税。


       “同时,专项附加扣除减税政策的指向性、规律性开始显现。”蔡自力进一步指出,以年龄区间为例,36至50岁的人群是政策享受主力,占比达五成,绝大多数集中在赡养老人、住房和孩子教育,人均月新增减税348元,是获益最大的群体。35岁以下的年轻人群体,六成集中在住房租金或住房贷款支出,人均月新增减税249.6元。50岁以上群体,特点也很鲜明,以赡养老人居多,人均月新增减税229元。


       “总体来看,本次个人所得税改革提高了起征点,优化了税率结构,设置了专项附加扣除,减税红利既覆盖了更广泛的人群,又较好地体现了个性化和差异化,其积极效应将进一步显现。”蔡自力表示。


       “开好票”“报好税” 确保增值税改革政策落地


       深化增值税改革的政策从4月1日开始实施,是今年减税降费措施的“重头戏”。


       “为确保企业‘开好票’‘报好税’,税务部门做了一系列保障工作。”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宣传中心主任付树林指出。


       3月21日,税务总局下发多个文件,针对纳税人在改革前发生的业务在改革后发生调整的开具发票问题进行明确,就开展业务学习培训、推进政策宣传辅导、确保简明易行好操作等出台具体措施,就完成开票软件升级等问题作出具体规定。


       “同时,税控开票软件及时升级到位是‘能开票、开好票’的重要前提。”付树林指出,税务部门对99.6%的纳税人采用在线方式升级开票系统,纳税人“足不出户”即可完成操作;对极少量离线开票的纳税人,采取上门辅导等方式帮助纳税人升级到位。截至3月28日,全国应升级939万户一般纳税人开票软件全部升级到位。


       “开好票”是基础,“报好税”是关键。付树林表示,为做好5月首个纳税申报期各项准备工作,4月12日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深化增值税改革第二阶段“报好税”相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包括更新完善申报表、更新升级征管系统,规范开展政策辅导、申报辅导,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行业归类进行申报前初核、申报期复核,确保纳税人享受加计抵减政策优惠,对所有行业一般纳税人申报数据进行校核,防止出现纳税人因申报错误不能正确享受政策优惠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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